※ 引述《Wojnarowski (@wojespn)》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reurl.cc/M0Ynl3
: 2.轉錄來源︰ 王浩宇FB
: 3.轉錄內容︰
: https://i.imgur.com/ZASNmI7.jpg
: 4.附註、心得、想法︰
: 王浩宇分享一張圖片,關於林智堅的論文案,他本來就有原始著作權,後來才轉移給科管
: 局,也就是說他根本沒有需要申請授權。
這是王浩宇的烏賊戰法
想把問題的焦點整個轉移到智財權上
但現在的問題是
這篇論文基本上就不是林智堅寫的
他何來原始著作權?
共同作者?
要先證明自己是共同作者先吧?
但整個研究案跑跑腿動動嘴就要說共同作者?
有這種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