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003934
2.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 請完整轉載標題 請勿修改與編排 ※
發內部信稱林智堅論文案為「醜聞」 黃帝穎:蘇宏達應依法迴避
4.完整新聞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編排 ※
2022/07/26 09:13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的台大國發所碩士論文被控涉及抄
襲,擔任台大學倫審定委員會召集人的台大社科院長蘇宏達,22日發出一封內部信,以「
醜聞」稱此案。林智堅表示對蘇宏達的說法非常遺憾,是「未審先判」。林智堅委任律師
黃帝穎在臉書發文表示,蘇宏達應依法迴避,讓學倫回歸公正客觀。
黃帝穎表示,大學自治作為憲法對學術自由的「制度性保障」,目的在於確保「學術自由
」的基本權實現,避免不當干預,包括禁止大學成員充當「政治打手」的侵害,台大依《
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成立學倫委員會,第一條就
是「公正客觀處理程序」,目的是要排除任何可能「未審先判」或「政治偏頗」等社會質
疑。
黃帝穎認為,蘇宏達對於林智堅論文案未經調查就先定調為「醜聞」,還以聯合報頭版頭
條報導,營造輿論定罪的政治審判。國民黨及親藍人士接連瞎挺蘇宏達,不僅坐實蘇宏達
的「政治偏頗」,還重傷了大學自治,壓縮台大學倫公正客觀的審查空間。
黃帝穎列舉法條,依《專科學校以上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二款,及
《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三條規定,足以認定蘇宏達有偏頗之虞,上述法規均是蘇宏達應迴
避的法律依據。黃帝穎呼籲:「蘇宏達依法迴避,讓台大學倫回歸公正客觀程序,才是真
正捍衛大學自治。」
5.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本來就是醜聞啊,不論是誰抄誰,還是不實抹黑冤枉林智堅,
台大的學術倫理跟公信力一樣是被人質疑,本來就是醜聞,
不然是美談嗎?
https://imgur.com/baQQ6JU.jpg
醜聞,
根據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的釋義就是
【不名譽的事情】
台大論文被人質疑不是不名譽的事情,
不然是什麼?
很榮耀嗎?很光榮嗎?
這樣也叫未審先判?
蘇宏達的內部信更是連當事人的名字都沒有提到,
這也叫未審先判?
https://imgur.com/WX7uTsE.jpg
怎麼知道他判誰錯?
※ 「Live」、「新聞」、「轉錄」此類文章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
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