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成天號稱自己有言論自由,但實際上就只是保障多數決的言論自由。
在網路上不能隨便逆風,不能隨便大吐為快,還要可憐巴膠的用小帳來發文,同時還得注
意自己會不會被肉搜出來。
在社會中不能亂檢舉人,因為政府有時候會「不小心」把檢舉人的資料透露給被檢舉人,
讓檢舉人被電話騷擾甚至被堵。
這叫做保障言論自由?今天除非你是意見領袖有一群死忠的,不然根本不敢發表意見,深
怕社會死亡,深怕將自己與周邊的人處在風險。
台灣、美國、日本這種民主國家,其言論自由相比極權國家也只是保證你不會隨便被抓去
關被罰款。但要在這個社會生存,每個人都被迫內心要有一個小警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