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chchQ (情比金堅)》之銘言:
: 每次聽到這個論點都覺得好笑
: 人家講醜聞有可能指台大被抹黑
: 有可能講阿通師被抹黑
: 或者你可以解讀是自己的論文被抄襲
: 都可以凹
: 結果凹一個說 你先說醜聞 所以你未審先判
: 阿你不就直接證實他講的醜聞是指自己的論文是抄襲的嗎
: 大聲地說:沒錯 是醜聞 因為我被抄襲了!
: 這樣不是很帥氣嗎?
: 人家講醜聞就氣噗噗 不就是自己心虛
以台大的立場來說
狀況一:余、林其中一人抄襲
狀況二:陳提供資料方便學生光速畢業
狀況三:院內、系內口考審查不嚴謹
狀況四:台大內部有賣學位的機制
狀況五:以上狀況排列組合
上列五種狀況,隨便發生一條,對台大而言,都是醜聞
這點應該毫無問題 甚至可以說 光是有新聞 就可以認定是醜聞了
但是偏偏就是有人 先把台大手上的屎桶搶過來往自己身上澆
還 7pupu 說自己是受害者 絕對不配合台大調查
最後台大發邀請三次人跟律師都不到場 還開記者會在外放話
之後發現要定案了 才開始半夜發郵件
表示不是我不配合喔 只是選舉跑攤握手 >>>>>>>>>>> 出席學倫會
隔天只好跟大賣場的三歲貓狗嫌小孩一樣
嚎啕大哭抱著玩具地上打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