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orges (波波波波)》之銘言:
: 簡單畫一下這串肉粽
: 智堅碩論<<<<竹科報告<<<<研討會論文(中) 王明郎/賀力行/林智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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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討會論文(英) 王明郎/汪生/鍾生
一班的國科會計畫或者科專計畫
是可以拿來研討會發表後寫論文的
當然多數人在研討會發表後
教授通常會要求再增加內容
才能做為碩士論文
這次竹科的報告不是科專
走的是採購案
還真不知道採購案的產物能不能拿來發表
合約裡面又有寫到智慧財產權
安全的作法應該是發表前
正式行文給竹科徵求同意作為論發表使用
以這研究的內容
竹科應該也不會拒絕
可是沒做就是沒做
智慧財產權的爭議
應該可回歸於竹科跟教授之間的合約問題
不是學校需要介入處理的部分
不見得會影響論文的合法性
想要放過應該是可以放的
學術倫理層次
同樣的一個研究內容
總共發表了四次
兩次作者沒有小智
一次是第三作者
一次是個人畢業論文
對中華大學的要求真的沒有很高~
只要真的是小智自己寫的文章
大家應該都不會太為難他
叫他去問問題
大概也是要問實際的文章內容是誰寫的
看會後小智的抱怨
自己寫的論文又是一問三不知...
說不定真的文字內容
是那兩個邊緣人鍾生或汪生寫的
給教授還有大市長服務一下
也是很光榮的
賀力行教授平均一年要指導20個學生
總共指導了473個研究生
真的是相當讓人佩服
正常人這樣大概連每個學生要做什麼題目都記不住了
小智找教授都要找最頂的
學生都是收最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