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小時候 我記得有政治人物說過「謠言也受言論自由保護」
: 但我一直無法理解 這是怎樣的概念?
: 既然是謠言 又為何要保護它?
: 有沒有人可以解釋解釋?
: 反正至少不像民進黨連line都想要控制 噁心~
言論自由是指你有散布各種言論的自由,
但同時你也得負起散布言論的責任啊。
所以散布謠言要是造成了法律上的責任,
你就得去承擔。
中介法最大的疑慮是「為什麼人民能獲得什麼樣的資訊要由政府決定?」,
即使你說後續還有什麼法院判決的輔助在,
但前提你開了這個先例和小縫隙,
你是執政者無論是哪個黨就一定會神不知鬼不覺的放大認定範圍阿,
對你有利你不幹?
但問題是民主自由社會「人民有自己判斷接受到到的資訊是真是假的權益」,
就好比抄人如果套用中介法會變怎樣?
1.政府覺得抄人不是抄人:所以把說他是抄人的資訊全部限制了
2.政府覺得抄人是抄人:所以把說他不是抄人的資訊全部限制了
3.政府不想討論抄人是真是假:所以無論是不是的資訊都限制了,好像根本沒發生這事
上述3點無論哪種作法都會限制人民「知」的權利,
即使你政府解釋再多都無法讓人民有疑慮啊?
所以現在的做法才對:
4:抄人議題無論是與不是都讓人民自由討論,人民自己有相信是否正確的權利
所以現在再扯什麼為了妨礙假消息所以有成立的必要性都是屁話,
因為自由民主社會人民自己有接受資訊和判斷資訊正確與否的能力,
而你判斷正確或錯誤自已承擔後果,
如此而已。
簡言之,
我以為撿起槍往自己射的老K專長,
看來DPP也不遑多讓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