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件事我只有一個問題
誰給四叉貓這個錄音檔,然後神神祕祕的說這是爆料的?
法院已經聽過兩次的物證,為什麼在敗訴之後要拿來當作訴諸輿論的工具?
現在是廠商買打手,打算靠輿論翻轉法院判決嗎
四叉貓你不要再修改了,你先說誰給你錄音檔的,他是在害你不是在幫你,你說出來大家都會站在你這邊的,梁靜茹會給你勇氣,好嗎
※ 引述《kuarcis ()》之銘言:
: https://law.judicial.gov.tw/LAW_MOBILE/FJUD/data.aspx?ty=JD&id=TPHV,110%2c%e9%
: 87%8d%e4%b8%8a%2c61%2c20220510%2c1
: 上 訴 人 槮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汪俊廷
: 訴訟代理人 羅凱正律師
: 陳緒承律師
: 被 上訴人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 法定代理人 劉奕霆
: 追加 被告 臺北市政府
: 法定代理人 柯文哲
: 共 同
: 訴訟代理人 薛欽峰律師
: 劉又禎律師
: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12月11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
: 09年度重訴字第403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並為訴之追加,本院於111年4月19日言詞辯
: 論終結,判決如下:
: 主 文
: 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
: 第二審(含追加之訴)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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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四叉貓為什麼要當廠商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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