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解釋一下 為什麼妙妙貪汙案炒不太起來
首先這個案子偵查過程中 妙妙連被羈押都沒有= =
當初蘇治芬貪汙案 可是還被羈押 雖然是說她自己拒絕交保
但是六百萬的保金 算是重罪擔保
https://www.merit-times.com/NewsPage.aspx?unid=102577
然後蘇治芬也被起訴求刑15年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49728
但一審也是判無罪
https://www.appledaily.com.tw/headline/20110430/VQDSN2QY3FY3SG4ZGGA6ASJ2Z4/
基本上在台灣 檢察官系統大家都知道是受行政體系指揮 公信力比較差
如果真的是玩到羈押獲准 就是法院體系認證 就比較具公信力
妙妙案的問題 就是 蘇治芬案的問題一樣 檢方調查那麼久還是沒辦法把妙妙羈押
起訴內容我看過了 主要是在財產來源不明罪
說涉及圖利那塊是說不拆競選總部後來借給韓當競選總部省的工程費
表示 檢方還是沒找到 真正能夠讓妙妙 一刀斃命的貪污證據 才在選前草草起訴
當然沒啥影響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