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
現行的 執行死刑規則 就是民進黨改的
7.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法務部法令字第 10904514050 號令修
正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一百零九年七月十五日施行
民國109年改的
第 2 條
法務部收受最高檢察署陳報之死刑案件時,應注意審核下列事項:
一、檢察官、被告及其辯護人有無已收受確定判決之判決書。
二、確定判決書送達被告及其辯護人有無已逾二十日。
三、有無非常上訴、再審程序在進行中。
四、有無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程序在進行中。
五、有無書面回覆經赦免。
六、有無收受依赦免法規定為大赦、特赦或減刑之研議之書面。
七、有無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六十五條之事由。
法務部審核結果認有前項情形或事由之一者,不得於相關程序終結前令准執行。
幹死人 只要廢死團題 一直釋憲 再審 非常上訴
法務部長永遠不用簽
可以說 是民進黨勾結廢死團體的一條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