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先來看一下檢察官起訴他什麼好吧
為什麼是"貪汙"?
1. 有人頭帳戶 < 洗錢
2. 7000萬 < 財產不明
3. 免除一筆土地增值稅 < 圖利
說實在的 這樣大動作抄家
只起訴這些罪 真的有點雷聲大 雨點小
先說 3 圖利 如果稅務問題可以由縣長指使
那 整個縣政府公務員都要徹查了
而且 就是沒有找到收錢金流 才會指控圖利
2 財產不明 林益世就是這條進去蹲的
但是 他一直說這是借貸 是負債 等等
最後有沒有誰出來扛(是我借錢給縣長之類) 要真的定罪 很難說
(林益世 要不是他媽扛了美金去救兒子 這邊也很難定罪)
1 只抓到人頭帳戶 沒抓到後來金流 這案子很難擴大
結論 我不懂 這為什麼新聞是下 貪汙? 大家吵得也是貪污?
明明檢察官沒有起訴他貪汙阿 ~
而且 就目前流出來的新聞來說 這些罪很難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