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37098
2.新聞來源︰
自由
3.完整新聞標題
雞排妹「御用律師」涉掛勾賣淫集團被起訴 求刑7年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被外界封為雞排妹「御用律師」的王啓任,被控今年1月起跟
賣淫集團合作,設局仙人跳軍人、醫生、工程師等40人,挨告、賠錢和解,詐得「和解金
」高達1137萬元、律師費117萬元,王否認稱只是受委任的律師,集團主嫌徐智威尋求律
師合作犯案,王更違背律師道德與專業,雄檢今偵結起訴2人,分別求刑8年、7年。
新北律師王啓任是「雞排妹」鄭采勻常用律師,台語歌手翁立友日前被雞排妹控性騷,以
及與醫美診所衍生廣告侵權糾紛,都是由王陪她出面處理法律事宜;王經張姓男子介紹認
識經營應召站的徐智威(32歲)。
徐與陳姓女子(21歲)合作,由徐的杜姓女友(27歲)和簡姓女友人(22歲),在包養網
站上找尋有意長期包養未滿15歲少女的嫖客,當嫖客上勾後,陳女就裝成未成年少女,「
外送」到嫖客指定地點進行性交易,嫖客對象包含軍人、醫生、企業主等社會名流。
當嫖客完成性交易後,徐便以陳女父親的身分出現,再藉由王啓任(30歲)的律師身分,
向嫖客謊稱陳女未成年,依此手法持續設局仙人跳,共有40人跳入陷阱,徐等人要求嫖客
付3萬至100萬元不等的和解金,否則就要鬧上警局,嫖客們礙於身分不想曝光,選擇付錢
了事,再由王啓任出面和嫖客簽下和解書並收取和解金,徐落網自白指王說要拿一半和解
金。
檢警統計仙人跳部分,受害人數共計為40人,被告徐智威另媒介少女與2位成年男子為性
交易,被設局受害的嫖客,自25歲至58歲都有,檢方審酌被告徐智威累犯,為求精進犯罪
手法,竟尋求律師合作犯案,使被害人更快陷入詐騙情境,而拿出更多錢財賠償,具體求
刑8年。
另審酌被告王啓任歷經大學法律學系正統教育,並通過國家律師考試,再經過實習後成為
合格律師,而律師素有「在野法曹」之美名,竟違背律師法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
進民主法治使命,為貪圖不正錢財,竟與被告徐、張合謀組成詐欺集團,再利用其所學的
法律專業對被害人施以壓迫,付出高額之和解金,對王具體求刑7年以上。
5.附註、心得、想法︰
最近都沒有雞排妹的新聞
原來是因為
來源是自由
塔綠斑不知道要怎麼說
該上車嗎?
綠共吃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