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MS (半調子魔術師)
2022-08-28 07:09:23請問一個問題,如果廢除死刑,那麼警察拿槍與歹徒對峙時,
應該任何情況都不能故意擊斃嫌犯吧?
因為國家的公權力在任何情況都不應該剝奪人民的性命。
對方往警察頭部或身體開槍,警察只能打他腿?
對方拿槍在人群掃射,警察還是只能打他的腿?
作者:
maxknife (maxknife)
2022-08-28 07:10:00你是不是剛睡醒 完全沒有邏輯可言 一個是執法 一個是判罰
作者:
KMS (半調子魔術師)
2022-08-28 07:12:00依廢死的精神不是如此?
作者: tim012345 (風) 2022-08-28 07:16:00
照你的精神~那軍隊也不能剝奪敵人性命~乾脆投降?
作者:
chunglee (李姓中壢選民)
2022-08-28 07:18:00可以吧 如一樓所說 所以萬一廢死真的過了警察就猛開槍好了不要把垃圾留到法庭給機會活下來
作者:
KMS (半調子魔術師)
2022-08-28 07:26:00不管怎麼都罪不致死,憑什麼為了阻卻犯罪先殺了他?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2-08-28 09:26:00
第三段是錯的,法官不能判死,但中間的意外就不算
作者:
rjaws (與時俱進)
2022-08-28 10:39:00要形成法律,會經過很多討論,也會有相關的配套法案。別真以為立院只是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