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華視訪問一個律師說
是因為「條子」這兩個字有公然侮辱的判例
我沒看到數學哥的原本影片或文章
看新聞報導是沒看到這兩個字
不然他其他言論頂多就是偏激
個人意見
一點都沒有公然侮辱或誹謗問題
台灣人沒有民主法治素養,也不是今天才知道啦
※ 引述《iLeyaSin365 (365)》之銘言:: 呃,我看到的是這樣的:: 1.有個網友利用水管發佈自己對於: 警察被殺死感到痛快: 2.此言論一出,引發其他民眾不滿;包括本身是警察的人在內,於是警察動用其職權對法律: 了解,將其找來,對其進行訊問: 3.網友被警察找去後,將自己發佈的言論的文章與影片刪除。: “ps.: 我的順序與看到的觀點是如此希望我對這件事情沒有偏差或看錯。": 然後對於這樣我的評論是:: 這根本是種變相的司法迫害,警察在這裡是「利用公權力,不當去迫使一個民眾閉嘴」:
這根本很有問題,許多人還覺得很對(他可能支持警察),一點都不覺得警察這樣把人叫去: 喝茶然後刪除自己文章有什麼不對。這是在中國吧?: 台灣人到底有多少民主素養,由此事件就可以了解,我看大概7成以上的人都沒發現哪裡不: 對勁。: (蠻接近817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