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09060055.aspx
2.新聞來源︰
中央通訊社
3.完整新聞標題
未開徐巧芯罰單被控圖利 北市員警獲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容︰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6日電)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巧芯今年5月間違規停車,台北市信
義警分局徐姓員警未當場舉發,被民眾控告涉及圖利罪。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徐姓員
警沒有圖利主觀犯意,予不起訴處分。
信義三張犁派出所徐姓員警5月19日下午行經光復南路415巷時,發現1輛車違規停車,徐
男上前取締時,發現車輛為徐巧芯所有,員警現場未開單,事後貼文在個人IG,經網友轉
傳至PTT,引發外界議論。
有民眾認為,徐姓員警未當場開單舉發,讓徐巧芯免繳新台幣600元至1200元罰鍰,向北
檢告發員警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
徐姓員警在偵查中否認犯罪,他表示,徐巧芯跟他說自己問過警察局,這樣的情況違規應
該以勸導為主。他認為如果違停車上沒有人,或沒有人走出來,他會直接拍照舉發,但這
次徐巧芯有出來移車,能勸導就先勸導,分局後來有補開罰單。
檢方指出,徐姓員警擔任員警未達5年,也不是專責取締交通違規,對於違規停車是否以
勸導代替舉發的法令規範,可能無法立即確認,不能因此推斷徐姓員警涉嫌圖利。
檢方認為,本案無法以徐姓員警未能依法定行政作業流程辦理交通業務的客觀行為,推定
有圖利的主觀犯意,予以不起訴處分。
5.附註、心得、想法︰
有民眾到台北地檢署告發徐姓員警涉嫌貪污圖利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上午偵查終結
認為徐姓員警沒有貪污圖利的主觀犯意
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