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52759
2.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3.完整新聞標題
里程碑!明年起律師月繳700元 可在全國各院檢執業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律師法新制2021年上路,不只變更原有的律師團體組成架構,也
調整執業制度。據悉,全國律師聯合會日前通過組織章程,確認「一地入會、全國執業」架
構,律師只要加入一個地方律師公會,每月再向全聯會繳交700元,即可在全國任一縣市執
業,大大減輕負擔,若無意外,可望於明年元旦正式上路,立下里程碑,開創律師史上嶄新
的一頁。
舊律師法規定,律師若要跨縣市執業,須先逐一加入該地律師公會、繳交數萬元入會費,再
按月繳交月費,壓力不小,在律師界爭取下,法務部修正律師法,2021年新法上路,執業制
度改為「一地入會、跨區執業」,也就是律師只要加入一個公會,若想跨區執業,再依照區
域大小收取300到400元不等的月費。
以我國共十六個地方律師公會計算,律師若想全國執業,每月得繳約5000千元的費用,對初
入行的律師亦是負擔,全律會為了落實「一地入會、全國執業」的理想,日前通過章程,定
調律師只要月繳700元,就可在全國各檢察署與法院所轄地執業,大幅降低門檻。
惟原本靠著入會費營運的小型地方律師公會,恐因新制而出現收入減少、財務窘迫的現象,
全聯會為了協助各公會運作,也在章程內規定,對於會員數未達350人的公會,每月撥付20
萬元;超過350人的公會,每月撥付18萬元,作為各公會改善律師執業環境之用。
新制預定明年元旦上路,律師屆時形同解封,可於全國接受委任,惟為避免律師全國執業卻
未依規定繳納執業費用,章程也規定,未於催告期限內繳納者,得視違反情節,課予該律師
未繳納費用十倍以下的滯納金。
5.附註、心得、想法︰有關律師法的修法尚有第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