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司法權照理說,是憲法保護每個人都擁有的權益,不管是官員、大老闆、勞工、農民
都一樣擁有,沒有差別
不過最近幾年怎麼好像有人都在試圖沒收高影響力人群的司法權?
理由還超幼稚:
「因為官員、明星的財力、權力和社會影響力跟普羅大眾比起來都是不成比例的高
如果這些權力階級動用司法權控告一般工薪階層平民,會形成實質上不平等的權力壓迫
而且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這些高階級的人不應該為了被罵一句就用司法權讓平民恐慌,應該
展現身為權力階級的風度,以保護社會的安寧,退一萬步來說,這些人士有做國家社會榜樣
的義務,被毀謗難道不是他們沒有盡到社會義務還得罪人嗎?」
這難道不是一種情緒勒索嗎?
「因為有權力或是影響力實質等於權力者的人群,一舉一動都會帶來莫大影響,所以不可以
凡事都跟平民計較要告人或公審人,不然會形成實質上對平民的壓迫,最終造成寒蟬效應,
破壞言論自由」
根本是在說要當官當明星當資本家,氣量就大一點,平民辱罵造謠你就該笑笑算了,這樣都
要告人就是你小氣、不尊重言論自由,而且會讓人想罵你造謠你,就代表你自己也沒做好社
會給的義務
可怕的是,現在法官也開始用這個當標準
平民對平民造謠毀謗,100%告得成
但是各階層控告平民毀謗或造謠,如果沒有造成實際上可見的損失,法院或檢察官多半直接
不起訴處分或是無罪不得上訴
理由是:可受公評,公眾人物應有風度接受大眾批評指教,包含惡意侮辱與謠言
到底是幾年前開始這種沒收各階層人士司法權的啊
而且官員還不是最常見受害者,這個文化害最慘的是明星藝人
基本上明星告平民百姓的話,只要沒有證據證明有實質上損失,基本上告不成,(像是毀謗
人家婚外情,如果沒有造成夫妻失和,法官不會判有罪,甚至檢察官直接不起訴),檢察官
或法官會說公眾人物要有風度,
這蠻可怕的吧
根本逆向壓迫上流階級
各位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