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黃揚明也只是聽說
手上也沒有證據
只說歡迎來告
但是4%這次還是上車了
雖然4%自己也知道蠻唬爛的
但是沒辦法
從過去到現在
只要能幹死民進黨的車哪次不上呢
這要是主詞換成阿北
早就噓成智障了
哪可能豹紋呢
作者:
gogobar (GOGOBAR)
2022-09-15 11:13:00塔綠斑賤種敢告他嗎XDDD
作者: rogerlarger (宅) 2022-09-15 11:16:00
苦無
永齡基金會的回應是: 沒有要回應.奇妙了.....
作者:
DOOT (Back)
2022-09-15 11:18:00造謠的藝術
但可能是真的機會還是比什麼蔡英文賴清德打架高一點為什麼那個要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22-09-15 11:19:00覺得不可能,太智障
但可能是真的機會還是比什麼蔡英文賴清德打架高一點為什麼那個要
作者:
DOOT (Back)
2022-09-15 11:24:00會做類似蠢事的只有黑龍而已 高層沒這麼蠢
作者: toshizo (歲三) 2022-09-15 11:27:00
不敢告就是有,或是有政府會告人,雙贏
但可能是真的機會還是比什麼蔡英文賴清德打架高一點為什麼那個要
作者:
DOOT (Back)
2022-09-15 11:32:00為啥樓上會重複推文這麼多次XDDD
作者:
swatseal (babuya)
2022-09-15 11:43:00會信民進黨要郭董簽一個毫無效用 而且一旦證實民進黨就完蛋的東西 到底是嗑了甚麼
作者:
osak (Carrickfergus)
2022-09-15 11:45:00想上車的是塔綠班吧
作者: seazure2016 (音饗) 2022-09-15 12:00:00
就智障唄黃打一堆廢話 簡單來說就是他沒實據 是聽別人講的然後誰講的也不能說 但這個不知道是誰的人講話可信度很高 阿不就好方便 都推到這個神秘人身上就好
作者:
eric999 (eric999)
2022-09-15 12:13:00回覆 swatseal: 不止毫無效用 而且違法。《選舉罷免法》中規定「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俗稱反圓仔湯條款或挲圓仔湯條款)。明確規範不能對候選人有「挲圓仔湯」手段我是覺得民進黨跟行政院應該告黃揚名 不要為了虛名而放縱
作者:
chong17 (ken)
2022-09-15 12:19:00民進黨這麼愛告,這次怎麼不告?永齡基金會說沒有回應,根本是避重就輕的回答,不把話講得太明
上次小智論文案,一開始我也以為跟蔡英文的差不多不了了之,後面狂火燒燎原.沒有期待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