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台灣最大問題是
台灣人思想構造大多偏向社會主義
預設了最小單位是「團體」而不是個人
個人只被視為團體的原子、細胞
例如政黨黨員關係
當黨員聲明自己不支持黨中央政策
不但會被黨中央斥為叛徒
其他黨人士也會批評其為不負責任、切割、說謊
而反過來
隨便一個黨員的暴走言行
黨中央如果不承認其言行,也會被視為不負責任的切割
這都證明在台灣,加入政黨後就沒有「個人」,在社會共識上黨才是整體,黨員是細胞,所
以黨員「不可能存在個人意志」
不過這其實不合邏輯,因為黨才是虛擬出來的,黨員才是最小單位
說到財產權也一樣
台灣人壞習慣就是把影響力大於某個程度的私有財通通算進公領域,例如智財權標的物和房
地產
擅自賦予社會義務來檢視
不過實際上
私人房地產確實是私有財而非公共財,幾千年前到現在都是,並沒有匡扶公眾利益的義務
智慧財產權標的物,在法律上更是私財,只要原作和佔有者不放棄其權利,就算幾十億人都
在使用也仍然只屬於創作者及佔有者而非公共財產
到底要怎麼讓台灣人有最基本的私有財和個人、自由意志的概念呢?
還是在台灣,一切都是強行捆綁在一起的
加入團體,就要負責整個團體
團體也必須完全買單成員的言行
然後私有財影響力超越某個程度就會變公共財?
這就是台灣式社會主義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