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聞了解...!!!!!!!!!!!!!!!!!
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案風波未了,余正煌29日下午3點委由律師吳俊達等人,赴
台北地方法院對林智堅自訴論文違反著作權法。
法院也不排除傳訊鄭運鵬作證,請他說明為何要「挺堅」。
以證實: 鄭運鵬恐被傳喚作證 競辦:動機不單純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650228
1. 總統下令:全黨一樣力挺林智堅
2. 找黨媒俇打余正祖宗十八代,有無外遇、做弊、去中國、等犯法事證
3. 比照高虹安,余正煌任職公、私職有無公器私用、公費出國
4.余正煌中共同路人
5.施壓法院,查無不法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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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91條指出,擅自以重製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75萬元以下罰金。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
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75萬元以下罰金。
余正煌告林智堅 民進黨下一步怎麼「打余正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