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資策會怎麼會蠢到用Gmail來溝通

作者: MICWAR (EE)   2022-10-26 12:28:29
我覺得接下來是黃帝穎可以出場了
劇本台詞可以這樣寫
「若高虹安記者會所示公務往來電子郵件被判定為真,源自資策會內部公務往來使用,
很明顯的已經違反 營業秘密法第2條 所謂營業秘密,係指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
、設計或其他可用於生產、銷售或經營之資訊,而符合左列要件者....
......下面把法條唸完
資策會可依據實際情形,向洩密之人提告 #刑事妨害秘密罪 等,以及評估是否進行 #民事求償、
甚至#假扣押 等法律動作。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315條之1,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
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30分鐘後
新聞下標
"高虹安兼職延燒違法?資策會恐已損營業秘密"
"高虹安恐面對3種法律責任,律師:最重可判3年徒刑"
蒿兔鷺鷥?
※ 引述《palindromes ()》之銘言:
: 一個離職員工
: 擁有公司內部信件工作內容紀錄根本超級危險
: 現在高虹安秀出內部信件
: 跟本證明資策會管理有非常大的問題
: 公司被員工拿捏死死的
: 一個拿國家經費的單位
: 卻完全沒有話語權
: 想想真可悲!
: 只能說馬囧遺毒
: 不意外
作者: YaDianNa (小雅)   2022-10-26 12:30:00
去總統府報到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22-10-26 12:30:00
你忘了最重要的一點 信件有沒有去法院公證 拿到公證書
作者: 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   2022-10-26 12:31:00
資策會報到
作者: palindromes   2022-10-26 12:31:00
不要回廢文==
作者: amig0123 (小流)   2022-10-26 12:31:00
依據公證法規定,公證書如同法院公證的公文書這封信沒有法院公證 所以不算數別說我沒教側翼 趕快照我說的打
作者: AsakuraYume (朝倉由夢)   2022-10-26 12:36:00
你忘了信件偽造的可能性
作者: linceass (ギリギリ愛 ~キリキリ舞~)   2022-10-26 12:37:00
塔綠班指控沒在跟你看證據跟邏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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