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giorno78 (天晴)》之銘言:
: 柯建銘說明,高在立法院網站自行公布資料為科智共同創辦人、處長,申報持有科智公司
: 股票,及當時使用科智公司名片、在科智的辦公室、影片上自我介紹為科智處長及地址聯
: 絡方式等,皆為私下隱瞞,非法行為,有違勞動契約債務不履行義務,
: 更涉及違反民、刑事法律,可訴究,再清楚不過。
: 好可怕 只不過是在資策會長管的指示下去輔導衍生公司,結果被認定沒報備
: 而且涉及民、刑事犯罪
: 沒想到 高虹安‧北一女代表 也有這一天
笑死,
知道違反勞動契約債務不履行義務,
最重的處罰是什麼嗎?
終止勞動契約啊。
就這樣。
這代表什麼?就是雇方能開除勞工啊。
開除耶~哇~好可怕啊~!!!
不是,她離職五年了耶、五年耶!!!
開除她有用喔。
還有啦,最多就是追究她在職期間違反勞動契約所造成雇方的損失。
這是屬於民事,那來的刑事?
那請問她造成雇方什麼損失?單位年年拿獎,深受好評,
長官贊譽有佳,還把授獎過程放在官網,叫損失喔?
笑死,老柯到底懂不懂自己在講什麼?
當初陳明通發聲明長文出來幫小智辯護說話,
老柯還說這是一錘定音的證言哩。
結果呢?小智雙碩雙飛,陳明通不再應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