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上的困難是無解的。
租屋所得要報稅,
基本上這些房東的適用稅率最起碼也是是20%起跳,
房租折扣裝修維護,這樣算起來可能超過10%要繳稅。
另外還有房子的地價稅率,
也會因為非自用,而課徵較高的稅。
上面兩個(綜所稅+地價房屋稅)是房東給政府的。
租客呢?
公司租用廠房辦公室,申報所得稅的時候會需要這個拿來折抵。
一般老百姓呢?
基本扣除額都高於房租租金,
因此使用基本扣除額就夠了。
所以要房東依法報稅可以啊,
地價房屋稅+所得稅差額,這些是政府從房東身上拿走的,
房東找誰討?當然是房客。
其實蔡英文今年有個租屋補助還不錯,
房東可以適用優惠的地價稅率,
這樣子可以避免回過頭「懲罰」租客。
但是房屋的租金必須要符合當地的水平,
就是說不能租的高於行情,(應該是參考社會宅)
這樣子可以避免房東變相漲價。
說結論,
房東報稅天經地義,
不過如果沒有好的配套,
真正傷害到的還是基層老百姓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