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
觀感不好
而且高有偶像包袱
比如高嘉瑜之前的主任是她男友
但是基本上都是刻意低調的
但是也是會被拿出來講
因為女性民代長的還可以的
對於感情都會比較低調一些
可是這一切都是合法的阿....
法律只規定不能給直系親屬當助理
反正又是要打高宏安是高傲心機女這樣
※ 引述《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之銘言:
: 今天不針對個案
: 也不針對特定人或黨派
: 而是通案性的來談
: 一個立委/議員
: 用公費助理讓男友/女友去當
: 掛名領薪水津貼車馬費等等
: 請問這樣到底有沒有違法?
: 首先
: 先從事實和程序來看
: 按照目前立委、議員助理們
: 領取薪資的方式
: 一般是由立委、議員選任助理後
: 先由立委、議員助理們
: 填寫相關行政文書資料
: 再上呈立委、議員老闆核章、簽名後
: 正式成為公費助理
: 薪水是國家給的
: 跟公務員一樣
: 薪水的撥付由立法院、市議會
: 直接撥款到個別助理的戶頭裡面
: 其次,比如前立委李慶華等人
: 疑似觸犯刑法偽造文書相關規定
: 以及貪污治罪條例的
: 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 第5條第1項第2款
: 第三
: 關鍵還是有沒有做事吧?
: 沒做事、坐領乾薪,不可以
: 但有做事,
: 因為是男女朋友就不行嗎?
: 法律好像也沒這樣規定吧?
: 大家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