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啦,又在用塔綠斑最擅長的烏賊戰,把A說成B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我發現政黑非常不適合理性討論政治
: 一堆法盲不說 而且4%網軍又多
: 我加入的小圈圈群組 反而還比較能理性討論 有更多料
: 我簡單來說 關於林耕仁昨天記者會的內容 指高虹安涉及貪汙治罪條例
: 高虹安 要求助理不定時 上繳加班費 做為個人小金庫
: 雖然高虹安第一時間回應這是公積金,這些助理都是自願繳交的
: 但檢方會根據經驗法則 一看就知道這不合乎常理
: 哪有助理會自願辛苦賣命加班 再把加班費上繳 做為立委的公積金使用
這個完全要看助理怎麼說,如果助理跟檢調說他們就是自願的,你能怎麼辦?
薪資是個人所得,只要是先進入助理薪資帳戶就不會有問題
既然是公基金,要怎麼使用就是他們自己的私事
你與其在這裡自以為代表助理說話,不如快去叫助理出來說他是被迫上繳的還比較快
: 而且高虹安還把這公積金 拿來買衛生棉、買卸妝棉、買動漫周邊、還拿去洗頭 ..等等
高虹安也說過,這些代買的私人物品,最後他都有付錢繳回去公積金
我是不知道為什麼你刻意不提,擺明就是想抹黑
: 還讓男友助理提領16萬8000現金
高虹安昨天也說過,可見你不是完全沒看,就是故意想抹黑
男友助理"代墊"裝潢費用,所以從公積金領回自己帶墊的錢
而且他代墊30萬,只領回16.8萬
: 所以我可以明白告訴高虹安妳穩死的 貪汙這條、是逃不掉的
: 除非只有一個情況 就是底下助理全都套好供詞
: 沒錯 ! 我們全部都是自願上繳的
: 但只要一個翻供 那高虹安妳就是倒了 檢方會以被告犯後態度不佳 建議法官給妳加重量刑
: 嘉義議員戴寧就是這樣,詐領助理費 最後被檢方起訴 並建請法官判處重刑24年
來了來了,又開始用A打B,大打抹黑戰,讓不曉得詳細內容的人被你帶風向
戴寧的犯罪事實是:根本""沒有聘請助理做事"",只是掛人頭帳戶向立法院請款
高虹安是""明確有聘請助理而且有在做事"",錢也是進助理的薪資帳戶
你把這兩個說成一樣,不是故意帶風向抹黑,就是法盲
: 最後 重點來了 我發現板上討論方向根本完全錯誤 因為真相根本不是這樣
: 很多人都往助理是被迫上繳加班費這方向討論,但其實是這些助理也是共犯
: 簡單來說 是高虹安要這些助理都虛報加班費
: 換言之 這些助理根本沒加班、卻從立法院領了加班費 再上繳到高虹安辦公室帳戶內
: 所以檢方會傳訊這些助理偵訊,但會先給這些助理一個認罪協商的機會
: 讓她們做汙點證人 但名額有限 換言之假設有八位助理 通常只有1-2個保障名額
: 就看誰要先搶著做汙點證人 就可獲得緩刑的機會
: 我是建議這些助理啦 一定要實話實說,不要為了這樣的事情 背上牢獄之災 不值得
: 因為偽證罪 最重可判七年 而且不能易科罰金
: 只要有一人證詞兜不攏 那你就是偽證罪起訴
: 就看這些助理要不要冒著背偽證罪的風險 去幫高虹安作偽證了
: 不做偽證 做汙點證人有99% 可獲得認罪協商 緩刑的機會
想一堆廢話,結果是你自己在帶風向
好了啦~真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