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高虹安案情法律面各種情境

作者: dudu5566 (仁甫哥超MAN!!!)   2022-11-10 12:05:04
※ 引述《blargelp (春日部四郎)》之銘言:
: 寫一下各種狀況,高虹安可能面臨的法律問題。
: 我先不判讀哪個合理,不然這篇寫不完。
: 1. 高虹安版本
: 條件1. 真的有加班,沒有浮報加班費
: 條件2. 天使助理群樂捐,沒有強迫回捐問題
: 那就是助理個人樂捐,
: 避開大條貪污罪。
: 還是有小條的政治獻金法:
: 個人捐贈給政治人物做政治開銷的,要以個人名義捐贈至政治獻金帳戶。
: 這也是高虹安目前的策略。
: 相對小條很多。小條到不會影響仕途。
我看有些助理捐的特別多
金額甚至比加班費全捐還多
有沒有一種可能
就是高虹安的助理不缺錢
像是之前涉貪被檢察官調查的葉國文
他也當過高虹安的助理
李正皓說他身價上億
高的男朋友也年薪600萬還有3間房當包租公
如果捐比較多的助理是差不多等級的有錢人
代表他們財富自由
也不需要加班費那些小錢
甚至額外多捐 捐的比其他人只捐加班費還多
這樣討好高虹安來為自己以後的政治路打好基礎
或是外面有其他人或公司想捐政治獻金
但非選舉期間不能捐
所以透過助理名義以公積金的方式捐錢
這就可以解釋每個人捐的金額不同
以及有人捐款多到超乎常理了吧
作者: tomandnico (tonico)   2022-11-10 12:06:00
那每個公司都用公積金捐錢給民代 你覺得好嗎?
作者: ensuey (*^-^*)   2022-11-10 12:07:00
那這樣找安幹嘛躲成這樣 XD
作者: tomandnico (tonico)   2022-11-10 12:07:00
每個建商都派個正職去兼職助理 捐300萬 好不好??
作者: etset (做 自 己)   2022-11-10 12:07:00
這不就政治獻金...
作者: tomandnico (tonico)   2022-11-10 12:08:00
反正正職年薪600萬 全捐也可以 好不好? 發財囉
作者: ensuey (*^-^*)   2022-11-10 12:08:00
從找安的行為就知道這推論完全不成立 ~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2-11-10 12:09:00
政治獻金,贈與稅
作者: angele (yukino)   2022-11-10 12:09:00
葉國文是涉賄選,捐到30萬的的確要想好如何解釋,如果沒有信心怕吃偽證罪那就只好老實說了。不缺錢來當助理目的給錢這個不是更像人頭了?
作者: coke5130 ( )   2022-11-10 12:14:00
你舉的就是人頭,或是所謂捐款拿立委助理頭銜,那就要看檢察官怎麼查有無到職、加班等工作事實,否則就詐領不缺錢來當助理,領薪捐給黨或公積金,那就差工作證明的事實,否則就是人頭,就詐領啊
作者: elainakuo (黑黑)   2022-11-10 12:22:00
助理都不缺錢 你的論證 拿高虹安所有助理的所得申報就知道了一個月薪3~4萬 然後捐幾十萬的 有人信真的笑死
作者: qoo31326 (小賴帥)   2022-11-10 12:37:00
那還有欠款的,你怎麼解釋?
作者: a1chemy (QQ)   2022-11-10 12:42:00
我是覺得政治獻金捐到個位數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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