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的「小金庫」// 前助理:病、事假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22-11-11 10:27:43
※ 引述《urgrandpa (林鄒公)》之銘言:
: 這篇不錯
: 因為立法院沒有考勤辦法,所以不管你助理有沒有上班
: 薪水跟加班費都可以領好領滿
: 然後立委可以叫你把這筆錢交出來,內規合情合理合法
: 照這個所謂“沒有考勤辦法所以OK”的說法
這邊碰到一個問題
1. 立院會計出納支薪的時候有配合人事看出缺勤紀錄嗎?
2. 立院本身有助理出缺勤紀錄的規則嗎?
3. 假如採取事後追認,請問立院會計本身有回沖機制嗎?
4. 立院助理有幾位有打卡紀錄的XDDDDDD
: 就算助理一天班都沒上,也是正常的,因為沒有考勤
: 所以助理不上班,薪水全給立委拿走,這樣應該是合法的吧
: 這篇誰要轉給進去蹲過或正在蹲的前輩們看?
: 一堆人都可以翻案申請國賠了
: 4%的法律知識到底是去哪裡學的,我真的很想知道
那些被關進去的,都是"完全無勞務事實"的狀態
也就是那些"人頭助理"都是完全沒參與任何立委/民代事務工作
今天你要打這個點,就要去證明那些來來去去的助理當初完全沒工作但有拿助理費
假如是因為請假但領到全薪是打不起來的,因為立院助理出納高機率沒看出缺勤紀錄
那加班費這件事情其實也很難打
只要員工收到Line、員工超過8小時、員工非公務時間工作都是加班
病假和加班是可以並存的
結論就是高最大可能就是被打成慣老闆,GY上司,違反勞基法
你要拿貪汙治罪條例去弄就真的難
因為助理雖適用勞基法,但立院在支薪這一塊就是沒任何出缺勤規範
你要用貪汙治罪條例就是要證明那些助理有領費用完全沒做事
作者: kterry01 (joker01)   2022-11-11 10:28:00
事假改成病假是內規,錢還要回小金庫,叫余文2.0扛啊??而且先別忘了,還有8個未爆彈,火力不明的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1-11 10:29:00
不看出勤 不看打卡 不代表不能請假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2-11-11 10:29:00
看新聞描述 總覺得最後會是行政主任扛
作者: Deraemon (嗲啦A夢)   2022-11-11 10:29:00
余文不扛啦,某余文此次也才選議員,fb安靜的跟啥一樣
作者: William   2022-11-11 10:29:00
1樓很明顯看不懂內文...
作者: Szss (Not yet)   2022-11-11 10:30:00
內規拿錢很容易出事
作者: Deraemon (嗲啦A夢)   2022-11-11 10:30:00
因為立法院助理雖然適用勞基法,但是核發薪的是立法院人事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是基本款
作者: dash007 (封鎖之心)   2022-11-11 10:30:00
看下來真的覺得立院公費助理人事規則很謎,他們沒有考績會?放給各立委由主管決定怎麼打?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1-11 10:31:00
也就是你沒來不會有人抓 或是報公出就好 簡單說 偷懶沒事
作者: s81048112 (**********已加密)   2022-11-11 10:31:00
私人公司 內規都出事了 怎麼可能公家沒事
作者: Szss (Not yet)   2022-11-11 10:31:00
這可能還是碰到貪污 登載不實問題
作者: lazycat5 (phoenix)   2022-11-11 10:31:00
助理薪水是國家的錢,所以才是貪汙。
作者: rrblue (tonilee)   2022-11-11 10:32:00
前一篇講得蠻對的阿,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可以參考看看
作者: urgrandpa (林鄒公)   2022-11-11 10:32:00
沒有考勤制度,你一天都不上班也OK啊
作者: Retangle   2022-11-11 10:33:00
就沒在考勤是要登載不實個屁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2-11-11 10:33:00
錢進到助理戶頭要求繳回就是用貪污治罪條例偵辦 她要自己去解釋清楚
作者: tonybin (Courage)   2022-11-11 10:34:00
前面有人算到很ㄎ一ㄤ 要關15年 參考一下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1-11 10:34:00
但報告主管請假 也說要扣薪,那其實就算 助理真的去請假了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2-11-11 10:34:00
好了啦 還想凹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2-11-11 10:35:00
公積金也是助理戶頭 只是綜合的
作者: urgrandpa (林鄒公)   2022-11-11 10:35:00
難道立法院這個不存在的考勤規定有寫說一星期翹一天班它管不到,但翹五天班它就管得到?
作者: chong17 (ken)   2022-11-11 10:35:00
剝奪助理的薪水,這可是有貪污罪的嫌疑,畢竟內規不是法
作者: fugitive24 (血色曼巴)   2022-11-11 10:35:00
沒考紀辦法你要報好報滿當然可以啊,但要你回繳就是貪污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1-11 10:36:00
應該還是有假勤 只是不抓出勤,沒假勤會有問題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22-11-11 10:36:00
問題就出在助理的薪資是公費,才會有貪污的問題。
作者: fugitive24 (血色曼巴)   2022-11-11 10:36:00
你今天助理要請假給全薪之類的福利那都是你自己辦公室的事情
作者: aladean (打雜工)   2022-11-11 10:37:00
看起來國會助理跟一般勞工的狀況不同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22-11-11 10:37:00
笑死,還在亂凹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1-11 10:37:00
像產假是有福利的,像勞保就是掛著的
作者: fugitive24 (血色曼巴)   2022-11-11 10:37:00
但你委員要求回繳就會涉及貪污詐領人頭這些問題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2-11-11 10:37:00
這id不意外啊,當初也是狂黑高端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22-11-11 10:37:00
如果照這種說法,之前因為動助理費用被判刑進去關的民代就不用被關了,問題是就是有民代因為動助理費用被判刑。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22-11-11 10:38:00
有喔...這ID都出來了XDD
作者: chong17 (ken)   2022-11-11 10:38:00
助理的薪水就是公費支出的,不然怎麼會有一大堆虛報助理人頭的民代被抓去關!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2-11-11 10:39:00
沒什麼好討論的啦 你請繼續啊
作者: mynumber55 (morehair)   2022-11-11 10:40:00
光是不是病假報病假,就半隻腳了
作者: fugitive24 (血色曼巴)   2022-11-11 10:40:00
沒把助理費當薪資到底在說什麼洨,不是薪資難道是發財金嗎
作者: Retangle   2022-11-11 10:41:00
那你要先證明人頭虛報 訴訟是原告方舉證欸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22-11-11 10:41:00
會計和勞基法實務上你要發放薪資要有出缺勤紀錄立院不需要提供出缺勤直接發放比較像是雜項支出概念
作者: Retangle   2022-11-11 10:42:00
如果立法院沒考勤規定那你吵請什麼假根本無意義
作者: jetalpha (月迷風影)   2022-11-11 10:42:00
貪污治罪條例是公訴罪,調查局跟檢察官會努力的(?)
作者: jyekid (會呼吸的痛)   2022-11-11 10:42:00
進到助理戶頭要求繳回就是貪污治罪條例偵辦 看不懂也沒辦法
作者: fugitive24 (血色曼巴)   2022-11-11 10:42:00
管你要用什麼樣的名目來護航,今天進了助理戶頭的錢你要求回繳
作者: sanders (人生的重要轉折)   2022-11-11 10:43:00
你要給助理多少薪資就要跟立院申報多少 不能給助理28000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22-11-11 10:43:00
那是勞基法問題 其實也不是匯到個人帳戶
作者: uglyfinger (醜八怪)   2022-11-11 10:43:00
書都白念了...
作者: bkebke (下次填)   2022-11-11 10:43:00
加班有要提供時數表喔,搞不好本薪也有切結書
作者: fugitive24 (血色曼巴)   2022-11-11 10:43:00
就肯定是貪污詐領,除非你要來辯這個對話紀錄是造假的
作者: sanders (人生的重要轉折)   2022-11-11 10:44:00
然後跟立院申報30000 再要助理繳回2000 這是詐領不只勞基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22-11-11 10:44:00
要求繳回就是勞基法 除非該助理沒勞務事實
作者: sanders (人生的重要轉折)   2022-11-11 10:45:00
沒加班報加班費請事假報病假就是沒勞務是時還請助理費昨天有人貼台中冉議員的案例 一堆非人頭助理一樣貪污罪
作者: fugitive24 (血色曼巴)   2022-11-11 10:46:00
最簡單就看過往判例,一大堆民代都是有回繳直接進土城的你以為法官會理你你那些狡辯嗎
作者: Retangle   2022-11-11 10:46:00
詐領的定義沒這麼寬鬆好嗎
作者: sanders (人生的重要轉折)   2022-11-11 10:46:00
那個案例也是要助理按月繳回幾千的
作者: fugitive24 (血色曼巴)   2022-11-11 10:47:00
只要有明確要求回繳的事證,那就很難救了 可憐啊
作者: sanders (人生的重要轉折)   2022-11-11 10:47:00
立院信任委員不去稽查不代表委員可以隨便虛報浮報
作者: rahim03 (隨風而去)   2022-11-11 10:56:00
加班比病假單純 只要助理說他不是自願 基本上就結束了因為自始加班費請領就不是要給助理 那這不是詐領 什麼才是詐領?更別講使用到個人支出上
作者: whiteheart (生活需要藝術)   2022-11-11 11:05:00
沒有一個立委被爆料這樣搞,就拱鼻安最聰明,乖乖吃官司吧被擠牙膏爆料還信心滿滿護航,笑死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2-11-11 11:22:00
還有人在扯勞基法,笑死
作者: ghjkl5566 (56不能王)   2022-11-11 11:47:00
你就繼續凹啊,可憐哪~ㄏㄏ
作者: ev331   2022-11-11 12:31:00
前助理爆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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