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口中說的貪污二大鐵證
1. 高薪低報涉詐領助理費
綠營舉的一堆詐領助理費遭判刑的例子全是入了立委的帳戶
高虹安浮報薪水的用意是來支應辦公室支出的,從爆料的一堆明細明顯就可以看的出來了
結果綠營故意從明細挑幾個是支應高虹安私用的項目,例如洗頭、買衛生棉等等就說是貪
污鐵證也太過牽強,我是不信這樣就會被判有罪啦
我找很久也沒找到過去有這樣遭判刑的案例,綠營人士可以先找一個類似例子出來再來說
嘴好嗎
2. 逼助理回捐薪水
如果是強迫助理上繳薪水當然是違法
綠營認為吹哨者都爆料帳目明細了,一定是跟高虹安有仇的助理,所以助理一定是被迫上
繳薪水的
這推論看起來還算合理,不過吹哨者到現在都還沒公開說半句話,所以這只能說是猜測而
已,到目前並無證實
最後進法院很有可能還是跟吳成典的例子一樣,所有助理口徑都變成一致說是自願的,再
加上已確定有勞動事實
所以綜合以上兩點來看,高虹安離有罪還很遠啦
最慘也是 “涉嫌 ” 、 “ 恐” 、 “ 疑似” 貪污而已
板上一堆鍵盤法官未審先判,直接喊高虹安100%貪污的可要確定餒
全案都已進入檢調程序了,綠營居然還敢瘋狂全力造謠抹黑真是噁心至極,要是最後被法
官打臉可就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