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前柯文哲核心之一、現鬥爭敗者的張益贍說法,
柯文哲堅持不分區要上繳兩個助理的資源給黨。
但因為違法的太明確,柯又不退讓,最後折衷:
1.
一個助理由立委聘任,但實際上在黨團。
對外宣稱是立委跟黨之間溝通的窗口。
這個就是助理a爆料的事。
—》這個很難有事,灰色地帶
2.
一個助理的助理費上繳給黨。(60萬/年)
黨沒叫你用人頭,只叫你繳剛好等於助理薪資的費用。 美其名曰責任募捐額。
—》 黨沒事,我叫你捐錢而已。
問題是立委個人怎麼籌錢。但如果立委籌錢的方式是人頭,那就下去。
第二點可以看出柯黨的可惡,
民進黨也要不分區捐錢啊。
捐「立委本人」薪資1/3。(約七十幾萬)
柯文哲如果比照辦理,
一來不違法、二來錢還比較多。
但是,對民眾黨來說,
這些不分區,是我自己人欸。我怎麼可以餓自己人的肚子啊?
於是把腦筋動到取代性高、對民眾黨也不見得忠誠的助理們。
民進黨,為什麼要直接明定委員薪資為捐獻來源?
很簡單嘛,錢的問題,來路不明誰敢拿?
你如果規定70萬捐贈額,
立委會去用人頭,還是貪污受賄。誰知道啊?
到最後東窗事發,還不是由黨承擔。 (不分區,黨100%避不掉)
這種錢真的只有柯黨敢拿,
以為「我沒規定你錢怎麼來」就能撇清所有責任,出事切割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