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erboy (herboy)》之銘言:
: ※ 引述 《heinse》 之銘言:
: : 賴香伶說,她肯定國會助理的專業及辛勞,如果覺得不公或委屈,申訴管道和平台都
建
: : 非常完善,爭取自己的權益理所應當,「但以在網路上帶風向或是透露給特定媒體,
對
: : 規的管道反倒棄之不用,不是很好的做法。」
: 我不知道4%用哪張臉笑林非凡
: 加班費8小時說你做不好直接砍成4小時
: 半夜11:30甚至凌晨2-3點還要on call
: 薪水還能分成表定薪資跟實領薪資
: 曾經的台北市勞動局長還能大聲的在這邊說有意見可以正常管道去講
: 這人是不是忘記本來i-voting柯文哲也不是支持她?
: 難怪養狗被人嗆也是汪汪叫
: 拿來當不分區第一騙票
: 賴也是民運出身,良心真的都不會痛???
幫賴講一下話 至少目前她的辦公室還沒有超時工作的問題流出
大家可以看一下這篇文章,我只節錄第一段
https://www.storm.mg/article/135464
作者:陳奐宇
勞資關係本為私法關係,按理應由勞資雙方自訂勞動條件,以符《民法》之契約自由原則
。但國家法令的介入,正是要反制資本家對於勞工的剝削與壓榨,確保勞動力不致折損殆
盡,以國家經濟與國民福祉得以平衡兼顧。而國際勞工組織ILO於1935年頒訂的「每週工
作40小時」公約,不僅是國際訂定法定工時的主流標準,也確立了「40工時=適時工時」
的普世原則。
鏗鏘有力對吧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搜尋一下作者
會有更多的收穫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