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liad: 你的案子是貪污案?我相信一定不是,可以去查一下歷年貪汙治11/22 00:22
→ Eliad: 罪要審多久,這個不難11/22 00:22
→ Eliad: 一當選就停職是不可能的,要定讞才可以喔,三審要多久這個11/22 00:24
→ Eliad: 也不難查,你可以試著查看看喔11/22 00:24
真是笑死人,連地方制度法的規定都搞不懂也可以瞎扯一通,自己去查清楚啦,一審有罪
就可以停職。
比較好玩的情形是選上就職後才停職,是可以指派副市長當代理人的。
貪污嫌疑犯高虹安萬一選上就職,第一個公文就是先指派柯師父當副市長,一被停職就由
柯師父代理市長職務,阿北繼續執行市長職務四年,讚讚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