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館長底下員工根本不是性騷擾而是意圖性侵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2-12-05 00:06:05
我發現很多人都搞錯重點了 以為館長的員工只是性騷擾女性員工而已
根據館長之前直播中 自承確實有這件事
詳細影片附上
https://reurl.cc/x1NOm5
https://i.imgur.com/2sT1JNq.jpg
再根據這篇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70115111.A.526.html
依照tyo5151的爆料中 被脫褲子的是女方
而館長的口述則是說 "脫褲子抱我"
所以這爆料真實性的非常高 ,因雙方都證實確有此事
館長的意思是說 喝酒摟摟抱抱很正常,女生怕就不要出來跟人家喝酒嘛
而且老二沒有督進去 哪算性侵
幹你老師 你喝酒就喝酒 去脫女生褲子幹嘛 ? 要摟摟抱抱 穿著褲子就不能摟摟抱抱 ?
你違反當事人意願 去強脫人家褲子幹嘛 ?
擺明就是想把老二督進去 只是當事人強烈抵抗 才沒被得逞而已。
這在法院見解就是性侵 懂嗎 ?
中華民國刑法 (民國 111 年 02 月 18 日 ) EN
第 221 條
1.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館長你的員工根本不是性騷擾 而是意圖性侵 只是未得逞而已
法院見解是 就算性侵未遂 也是相同刑責
不是說脫了女生褲子 但是我老二都沒放進去 就不算性侵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2-12-05 00:09:00
腦子全是類固純的民粹法盲 手下也是衣冠禽獸 無恥小混混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22-12-05 00:33:00
找判決書出來我們再討論,這就只是嘴砲而已!
作者: PunkGrass (龐克草)   2022-12-05 00:34:00
這言論有點粗暴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22-12-05 00:37:00
可是我的薪水日薪抵你年薪耶!想來找我玩也行啊,我不喝咖啡都吃高級餐廳怕你付不起而已啦!
作者: tyo5151 (三朝)   2022-12-05 00:37:00
他沒心虛影片幹嘛藏起來,其實那女生不是沒人認識,只是不想拉他出來二度傷害
作者: tyo5151 (三朝)   2022-12-05 00:38:00
那女生是誰,我相信某個賣營養品的他很清楚,我只能提示到這囉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2-12-05 00:40:00
算未逐性侵沒有處罰意圖這個要件不過性騷一定有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2-12-05 00:42:00
中華民國刑法第 221 條去看清楚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2-12-05 00:44:00
我不是說算未逐嗎?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2-12-05 00:44:00
https://www.lawyerknow.com/rape-attempted/性侵未遂 一樣算是性侵犯 你不懂去問律師啦
作者: MVPGGYY (MVP)   2022-12-05 00:45:00
是男生脫自己褲子,還是男生跑去脫女生褲子啊?這不太一樣
作者: 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   2022-12-05 00:47:00
爆料人是說女方被強脫褲子,館長這邊避重就輕 沒說館長只有提到說 脫褲子抱我 沒說是男方還是女方
作者: MVPGGYY (MVP)   2022-12-05 00:48:00
男生脫自己褲子給人看應該算性騷擾,但跑去強脫女生褲子就有點像性侵了身邊都一堆阿殺不魯的人
作者: DeepNOIR (Deep)   2022-12-05 01:11:00
敢惹吵架王
作者: kashnes (小周)   2022-12-05 01:18:00
風向仔而已啦,吵架王哩,只會跟腦粉高潮,敗訴就喊司法不公,警方辦案不滿意就靠北不辦他的案子,台灣就是有這麼多低端人口在捧這種咖
作者: fxntdsxdr   2022-12-05 01:26:00
這麼有把握就上法院講吧
作者: wmtsung (Tsung)   2022-12-05 01:34:00
所以蔡英文去找館長拍片時怎麼沒人講XD
作者: MVPGGYY (MVP)   2022-12-05 02:22:00
我一直都反館長的,他有陣子很親綠的時候也一樣
作者: nysky (天佑台灣)   2022-12-05 02:54:00
推這篇,有論述,有考證
作者: as6633208 (okokokiknow)   2022-12-05 06:11:00
沒判決書真的都是在講屁話,那不如你去告發讓這件成案好了,讀法條誰都會,但這跟法官判決,差距還是很大欸
作者: ms883050 (腰閃到好恐怖)   2022-12-05 07:54:00
性侵都可以挺了,墮落至此啊!
作者: jack8587 (james)   2022-12-05 08:26:00
判決書在哪?還是受害人提告了,都沒有算哪門子性侵,真的法盲耶
作者: nysky (天佑台灣)   2022-12-05 08:59:00
有影片,有紀錄,有事證
作者: darktasi (桃園達克大叔)   2022-12-05 09:31:00
館粉:館長就是對的如果不對一定是你們的錯
作者: currry (南港李國毅)   2022-12-05 09:47:00
貼法條叫哪門子的法律見解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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