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很多人希望高委員被羈押,
但昨天在節目裡面、寫文章,我都認為結果是交保。
檢察官給交保的原因有幾個:
1.內帳資料前面已經一堆助理提供了,金流也不難查,要滅證沒那麼簡單。
2.一旦聲押,會冒兩個風險:
(1)律師可以閱卷,等於是把手上的牌開圖給被告看光光。
(2)因為高委員被羈押,就沒辦法上任市長,茲事體大,萬一以後高被判無罪,司法系
統無法對社會交代。
(3)同樣的理由,也會是法官考量的點,檢察官聲押,法官也可能給交保,那檢察官會
很丟臉,牌還給被告看光,得不償失。
所以檢察官決定交保,就是一個安全牌,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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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黃帝穎前幾天說檢察官會聲押,林智群看來法學素養高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