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 《louiswei1986》 之銘言:
: 標題:[討論] 高虹安貪汙的部分是哪?
: 時間: Fri Dec 16 10:09:20 2022
:
: 小弟不是相關專業人員,如果有錯歡迎大家討論。
: 抓了一下貪汙的要件:
: 1.要是公務員
: 2.明知道是在做不法圖利故意為之
: 3.自己或他人獲得利益
:
: 首先立委到底算不算是公務員,
: 好像有些時候算有些時候又不算?
立委跟助理薪資是國家直接發的,
你說呢?
: 第二點如果她能證明她是照以前的做法,
: 又或者有哪裡的條文能說明助理薪水可以由立委分配,
: 那也可以解釋無故意不法的意圖。
誰的做法?
哪裡的條文說立委可以重分配薪資?
例如?
: 第三點,這些錢有進她的口袋嗎?
: 如果只是公積金,這公積金又真的是公務支用,
: 最多最多偽造文書而已吧?
: 頂多說她拿去買餐或小東西,後續也有回補,
會這樣說,
可以認為你有看到洗頭買餐買小東西的帳目。
但,你有看到回補的帳目嗎?例如?
我是只看到她豪捐了377元,
你有看到回補的帳目可以舉例出來。
再說了,
要私人使用先支借,
也應該是
1.請助理墊錢
2.高還助理錢
但高虹安怎麼運作的:
1.請助理墊錢
2.助理跟公積金請款
3.高宣稱有回補公積金,但帳只有377元
你覺得何者比較合理?賜教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