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回一下,就技術可行性來分析好了。
首先是智慧型手機的國際應用市集,目前在臺灣常用的有Apple App Store for iOS與Googl
e Play Store for Android這兩大平台,首先行文要求這兩大國際公司配合臺灣當局進行應
用內容審查,不配合的連續百萬罰金伺候,更狠些可以將其本地化,由黨直接派任心腹直接
接管,擔任該公司在臺分公司的負責人與高層主管。
網頁的話,建立白名單制的網路長城應該可行,只要民眾連上白名單外的網站,就會被屏蔽
不讓進入網站。
如此一來,不只是抖音,就是連小紅書、B站、微博、微信、每日頭條、京東、淘寶天貓…
對岸的東西都可以照擋不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