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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前大法官不滿年改後退休金縮水 湯德宗興訟敗訴確定
4.完整新聞內容︰〔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年金改革案連大法官興訟也敗訴!司法院前大
法官湯德宗以他之前從中央研究院教授退休後領取退休俸,卻在退撫新制實施後經重新審定
,遭到大幅削減,認為違反憲法「信賴保護」原則,以中研院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不過
,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定中研院原處分乃於法有據,今判決湯德宗敗訴確定
湯德宗是國內知名法律學者,原本是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教授、所長,也是憲法、行政法
等領域的專家,被拔擢出任司法院大法官,於2011年10月1日就任大法官,經過8年任期,於
2019年9月30日卸任。不過,湯德宗卸任大法官後,據稱因年改案而少了近3分之1退休金,
但他已獲禮聘出任教職。
湯德宗主張,他原本是中研院聘任人員,於2011年10月1日退休生效而就任司法院大法官,
經中研院依據2018年7月施行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3條第1項等規定,
核定其退休薪級為770薪點,退休金種類為月退休,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分別為12年、1
6年,合計28年。
後來,中研院依退撫條例第36條、37條及39條等規定,以2018年6月5日人事函令重新審定通
知書,重新計算並審定其每月退休所得,大幅刪減他之前已正式審定的月退休所得,違反憲
法的信賴保護原則。他提起復審遭駁回後,提起行政訴訟。
湯德宗在法院指出,從就任大法官以來,即停止支領月退金,但政府推行所謂年金改革,中
研院以原處分重新審定,「不真正溯及既往」地大幅削減他之前已正式審定的月退休所得,
違反憲法特設大法官任期保障的意旨,抵觸憲法的信賴保護原則,已違法而無效。
中研院答辯表示,依據退撫條例等規定,重新計算湯德宗的退休所得,其計算過程及結果均
正確無誤,一切合法。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大法官是憲
法為維護其獨立行使職權而定有任期保障的職位,其受任期保障,不僅在確保個人職位的安
定,更重要的在確保其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目的而具有公益價值。
北高行指出,此案經中研院以原處分重新計算並審定者,是湯德宗在就任司法院大法官之前
,擔任中研院的退休人員,依據原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規定審定,應分別由中研院(退撫新
制實施前)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退撫新制實施後)支給的退休金給與,這
與湯德宗自中研院退休後,因再擔任大法官,基於大法官職位的任期保障所取得的法律上地
位,及產生的信賴利益,是兩件事。
北高行認定,湯德宗以原處分不真正溯及適用2018年7月1日施行的退撫條例,大幅削減他已
取得的月退休金,違背憲法設大法官任期保障的意旨,抵觸憲法的信賴保護原則,主張原處
分無效,並無理由,因此判湯德宗敗訴。
湯德宗不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北高行判決無誤,也無違背法令
情事,今判決上訴駁回,即湯德宗敗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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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註、心得、想法︰
湯德宗大法官臨別曾言:「美好戰役,我已經歷。」「花非花,霧非霧;夜半來,天明去。
來如春夢幾多時?去似朝雲無覓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