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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 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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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了《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全案修正。
雖然強忍著內心激動,但看著這部法案送出立法院的時候,還是忍不住掉下了眼淚。
作為一個過來人,過去在犯保體系中所面臨到的困境,對我來說實在太過於深刻與鮮明。
「請問你現在還會悲傷嗎?」
「你的悲傷有沒有影響到你的生活?」
「你們還吃得下飯嗎?還睡得著嗎?」
「葬禮的費用需要這麼高嗎?」
在多年前我們家的事件發生的時候,這些問題是檢察人員在審議補償金會議時,對我們的提
問。
當下的我很錯愕,也很難受,那時候才經歷事件不到幾天的時間,對於剛失去孩子的我們,
這些冰冷的問題,像是試圖衡量我們悲傷的級數,藉此判斷國家該如何補償被害人。
後來我才知道,這些問題不僅僅只有我遇到,而是身邊許多的被害人,都曾被問過這類令人
難堪的問題。
我們的國家對於犯罪被害人,不僅缺乏同理與溫度,更在制度上有許多的錯漏。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時隔25年,終於邁進了修法的一大步。
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努力,而是有許多民間團體多年來的推動,其中,我更想感謝 姑姑 王薇
君 - 保護兒童我願意。
「王昊過世後到現在十幾年,我一直都在推動修法,走了這麼久,犯保終於前進了這麼一小
步。 」
這十多年來,姑姑陪伴著無數的被害人家屬走過漫漫的長路,同樣身為犯罪被害人家屬的我
們,都曾在歷經重大創傷事件後接受犯保的協助,進而看見國家對於被害人長期的忽視。
當犯罪被害人遭逢重大意外,生活經濟面臨困頓時,他們必須要走進冰冷的檢調機構裡,如
同犯人般被「審訊」,再經歷無止境的等待期,才可能獲得補償金。
當犯罪被害人的案件宣判時,他們不會被主動告知案件判決結果,往往得等到新聞露出,才
會驚覺原來自己的案件已經有結果,他們,是案件中受到最大傷害的人,卻也只是與法庭無
關的陌生人。
因此,在上任第一年,我就率先提出了《犯保法》的全案修正,也終於在今天的三讀推動四
項改變:
一、補償金改採「定額給付」,簡化審議程序,讓被害人盡速獲得補償。
二、審議會及覆審會成員更多元,不再只有司法體系的檢察官,納入1/2以上的專業人員
三、除了提供被害人刑事資訊獲知平台外,檢察機關將會依照被害人聲請,主動通知被害人
案件進度,希望能讓被害人不會再發生,看新聞才知道自己的案件進度的難受情境。
四、擴大被害人保護與支持服務,包含訴訟程序協助、心理支持、生活重建支持等資源。
或許對許多人來說,只只是小小、甚至無關緊要的一步,然而,對被推到絕境的被害人來說
,這一點點的改變,卻是至關重要,讓還活著的人能夠感受到溫度的一步。
當年投身政治時,我對選民曾有兩大承諾,精神衛生法及犯罪被害人協助。進入立法院一千
多個日子後,這兩個法案終於都三讀通過,向前邁進一步。
我衷心希望時隔 20 多年的修法,能讓政府在面對被害人及其家屬時,不再那麼冰冷、帶刺
。未來在立法院內,我會持續緊盯執行情形,實踐修法的初衷,讓更多和我有相同遭遇的家
屬,不再徬徨無助、不再受傷。
https://i.imgur.com/k79kat4.jpeg
4.附註、心得、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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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覺得很感慨
要有像王委員這種
歷經重大傷痛的人當立委推動修法
今日才有可能三讀通過
四項修法重點如下(從文中轉錄)
一、補償金改採「定額給付」,簡化審議程序,讓被害人盡速獲得補償。
二、審議會及覆審會成員更多元,不再只有司法體系的檢察官,納入1/2以上的專業人員
三、除了提供被害人刑事資訊獲知平台外,檢察機關將會依照被害人聲請,主動通知被害人
案件進度,希望能讓被害人不會再發生,看新聞才知道自己的案件進度的難受情境。
四、擴大被害人保護與支持服務,包含訴訟程序協助、心理支持、生活重建支持等資源。
其中第三點賦予法院主動通知被害人的義務
被害人知情權有更多的保障
不用再霧裡看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