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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3.完整新聞標題
林智堅論文案明開庭 知情人士︰五大關鍵文件 可證未抄襲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調查員余政煌指控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抄襲其論文,並向台北地
院提及刑事自訴,北院本週三將開庭審理。知情人士表示,有五大關鍵文件,足以證明林
並未抄襲余的論文,同時認為台大社科院學倫會認定林智堅論文抄襲,根本是一起「世紀
大冤案」。
知情人士說,關鍵一是二○一五年十二月廿七日,林智堅在陳明通指導下,完成論文寫作
底稿;關鍵二則是二○一六年二月一日,陳明通寄給林智堅的電子郵件,內容為師生經過
多次討論、修改過的研究計畫,此時論文計畫「已完成雛形」。
關鍵三是二○一六年一月二日,陳明通客製化給余政煌的論文寫作底稿,陳明通並於同月
五日當面寄送電子郵件給余,內容皆是陳明通為深度指導余所預置的內容,包括論文架構
、章節安排、資料來源、分析工具、相關統計表格,以及如何解釋這些表格的示範寫法。
關鍵四是二○一六年一月底以前余政煌的口試進度;關鍵五則是同年三月八日,余寄給陳
明通的電子郵件,內容為論文研究計畫,並詢問可否就此提出研究計畫口試。
知情人士直言,二○一六年一月五日,陳明通提供給余政煌的客製化論文寫作底稿,與余
同月底以前的論文進度,幾無差異,余僅在第一章「緒論」的開頭寫了一段文字,並於第
二章「相關理論回顧與文獻檢討」多寫了三頁,第四張「結論」寫了一頁,由此可知,余
確實在寫作出現困難,特別是在論文最核心的「研究設計」這一部分毫無進度。
知情人士更指,余政煌眼看論文口試前三個月,必須提出研究計畫口試的時間將屆,二○
一六年二月中旬曾向陳明通求救,陳明通此時將林智堅的創作結果提供給余,余才能在同
年三月八日向陳明通表示要申請研究計畫口試。
以論文出版先後順序判抄 致冤案發生
知情人士同時對比余政煌的研究計畫及後來完成的論文,指余在「研究設計」這一部分,
幾乎都是來自林智堅於二○一六年二月一日的研究計畫初稿,台大社科院學論會卻僅以論
文出版先、後順序,判定林智堅抄襲,導致世紀大冤案發生。
5.附註、心得、想法︰
新竹棒球場事件沸沸揚揚無法平息 鏡頭一轉又到了林智堅在論文案上戰清白的時候 「知
情人士」提出5大關鍵證據證明林智堅並沒有抄襲余政煌的論文 並指出整個案件根本是「
世紀大冤案」
小智並沒有抄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