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n7722 (腳很痛)
2023-01-12 12:18:12※ 引述《ALAN781215》之銘言
: 如題!
: 某X主跳針酒駕就是酒後駕駛!
: 可是一般大眾的認知的酒駕應該是酒醉狀態無法操作動力機械!
: 還是因爲執政的顏色所以名詞又被重新定義類似超買或太空飛彈之類的概念?
: 所以現行的酒駕定義和標準是什麼?
法律絕對沒規定
酒後不能開車
酒後當然可以開車
因為你這輩子只要喝過酒
你再開車
都是叫做「酒後駕車」,懂嗎?
法律完完全全沒有以「時間」來認定有無酒駕
自然也沒有「先後」問題
酒駕的全名叫做「酒醉駕駛」或是「醉態駕駛」
認定依據分別為設定值、檢驗值、以及客觀情狀
如果發酒瘋、走路搖晃不穩跌倒、就是客觀醉態
當然交通法規完全不認客觀狀態只罰酒測值
而刑法公共危險罪則是例外性認定客觀的酒醉狀態
但是非常少見
酒後,當然可以開車,只要不超標就好
就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