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sxass (包子)》之銘言:
: 可是大律師阿 我們教育部回覆很清楚的寫了
: 發現訴願人不僅無法明確回答作為系
: 爭論文基本研究方法第3章第2節之數學模式或方程式之來源、其內容意義、源自於何人之
: 研究成果或文獻,甚至在有關OO研究計畫執行重心之問卷調查分析之"電腦軟體名稱"
: 及使用方式等一般研究基礎能力及理解上,顯有相當不足之處。
: 你知道兩個論文統計軟體都是同一套 SPSS 嗎
: 到底要怎樣才能 平行時空
: 中華大學論文 不知道統計軟體名字 所以抄襲
: 台灣大學論文 不知道統計軟體用的還是這套軟體 但是是自己寫的?
所以蕭大律師的訴訟策略就是根本不管論文是不是油頭堅寫的
他就主張民調資料沒有獲得合法授權下
依此而寫作的余正煌的論文沒有取得合法著作權
那自然也不用管據說是油頭堅寫的那篇論文是否侵害余的著作權
你沒有辦法侵害不存在的權利
雖然這種主張跟蕭大律師過去的見解不合
不過律師就是收錢辦事替委託人謀求最大利益
不知道法官會不會採納就是了
畢竟著作權法沒有規定這種類似毒樹果實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