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945122?from=redpush
2.新聞來源︰
聯合
3.完整新聞標題
林智堅中華大學碩士撤銷訴願遭駁回 台大案結果尚未出爐
4.完整新聞內容︰
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因中華大學、台大碩士學位論文遭認定抄襲,學位雙雙遭撤銷,但林智
堅不服,去年循救濟管道向教育部提出訴願。根據教育部訴願決定書內容指出,中華大學
一案訴願「駁回」;台大一案結果則尚未出爐。
教育部訴願決定書認定中華大學學位著作抄襲審議委員會組成、會議決議等,都依照規定
辦理。學校依照審議結果,撤銷林智堅碩士學位,也沒有違誤,因此駁回林智堅訴願。
根據教育部訴願決定書內容指出,審議委員會依據事實,認定訴願人有違反學術倫理之抄
襲行為,主要原因有三,在於論文撰寫的啟示、啟發,構成「利用他人想法、方法而未加
註明」的抄襲行為;且訴願人包括參考文獻在內,除第1章第3節、第4節(約1頁)、第2
章第1節至第4節(約4頁)、第6章第2節建議(約4行),其餘內文文字敘述、圖表及數據
等,幾乎與某期末報告書完全雷同,但訴願人非該報告的作者,已構成「利用他人所寫文
字而未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訴願人本身所撰寫」的抄襲行為。
再者,審議委員會也認定,論文第2章第1節至第4節(約4頁)內容敘述 ,與論文撰寫前
已公開發表的94年品質月刊論文第52頁「二、國家顧客滿意指標的由來」以下至第54頁「
4.中國大陸顧客滿意指標」前內容的敘述,幾乎完全一致;構成「利用他人所寫文字而未
加以註明或企圖令人誤以為其為訴願人本身所撰寫」的抄襲行為。
審議委員會認定該案情節重大,且訴願人於調查過程中並未展現誠信配合本案調查,建議
依學校抄襲處理要點規定,撤銷碩士學位。
對此,審議委員會決議,本案違反情節重大,且訴願人於調查過程中並未展現誠信配合本
案調查,建議應依學校抄襲處理要點5、12規定,撤銷訴願人碩士學位。
5.附註、心得、想法︰
之前綠粉大罵台大不給面子,開記者會說明凌遲小智
現在小智自己提訴願,反而讓教育部把審議委員會審議內容公布出來
原來小智的論文包含參考文獻在內
只有5頁+4行,和竹科期末報告不一樣
其他都是竹科報告的內容
然後這5頁當中的4頁 又是完全抄襲自品質月刊論文
換句話說,他整本論文中只有1頁+4行,可能是原創
難怪連天空獅都不敢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