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確認,車主是停在不能停車的地方吧?
連臨停都不行,對吧。
如果是這樣,那這人完全沒理由呀,
不能臨停的地方,讓你臨時停車,
是包容,是好心,不是變成你應得的權利。
如果這時有人有意見,比如那個少年,你唯一能做的,
就是說對不起,然後把車開走,怎麼還敢打檢舉者呢?
這算不算乞丐趕廟公?
我覺得台灣人這種不守法,乞丐趕廟公的習性,
必須找出源頭加以糾正,否則沒完沒了。
我在想,這一切的根源,是不是中國難民黨來台灣的影響?
不然我們台灣人在經過日本時代的文明開化,西化,現代化後,
本來已經養成守法守時會排隊的民族性了,
怎麼還會發生這種事情呢?
是不是就是因為難民黨帶著乞丐兵過來,欺負甚至屠殺我們台灣人,
真正乞丐趕廟公,
然後帶來中國人做事馬馬虎虎,專走後門,不守法的習性,
才害台灣變成今天這樣子?
大家怎麼看?
支那難民黨給台灣人帶來的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