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ygerger (人性光輝)》之銘言:
: 新聞面對面節目
: 謝震武問徐巧芯:
: 「妳去告發陳宗彥是想了解事實還是希望有些政治效應」
: 徐巧芯:
: 「雖然法務部有在處理 ,但是我還是希望至少起訴或不起訴可以寄給我」
: 劉櫂豪是法律出身的坐在旁邊直接跳出來打臉:
: 「法律不用啦!」
: 徐巧芯:
: 「可是我...」
: 劉櫂豪:
: 「法律上不用寄給妳啦」
不是冠上法官和律師名號就一定是對的
尤其曾經的法官和久未執業的律師
事實就是
實務上
地檢署都會將起訴書或不起訴書(這時已經轉偵字案)寄給告發人
甚至他字案簽結,也會函文告發人
只是告發人不能聲請再議而已
這個作法,早在劉櫂豪還是當法官的N年就這樣
到底誰丟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