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993660
2.新聞來源︰
聯合報
3.完整新聞標題
揭威權打手 范雲:應列入選舉公報由選民決定
4.完整新聞內容︰
民進黨籍立委范雲今(24)日召開「揭露威權打手:真相才能帶領國家轉型正義工程持續前
進」記者會,主張修改選罷法,讓選舉公報納入候選人威權時期,做為加害人及共犯的紀
錄。要求政治檔案條例應修法儘速通過,解開檔案保密與遮蔽。
范雲表示,228受害者家屬林義雄先生已經82歲,他卻還是不知道43年前是誰殺害他的母
親跟女兒,因為情治單位到現在還是以國安為理由,對當年的政治檔案進行遮蔽。台灣是
經歷世界上最長戒嚴時期的民主國家, 轉型正義能夠讓社會真正和解,不再猜測誰是加
害人,只有知道真相,才有真正的和解、團結,也才能鞏固我們的民主。范雲說,個人感
到非常遺憾,民間朋友努力這麼久,轉型正義雖有一些進展,但仍有最重大的遺憾,就是
只見無數的受害人,卻沒有一個加害人。
范雲提出兩項訴求,其一是將威權時期的真相全面公開,政治檔案資訊不該繼續遮掩,政
治檔案條例應該修法儘速通過,解開檔案保密與遮蔽的緊箍咒。另一個訴求是,公職人員
在威權時期,若有侵害人權的紀錄應該被揭露。范雲主張修改選罷法,讓選舉公報納入候
選人威權時期做為加害人及共犯的紀錄,結果交由選民決定,目的不是追殺,而是真相跟
和解。
范雲指出,在促轉會結案報告中提到,將加害者的定義明訂為8種樣態,殺人、酷刑或非
人道待遇、強迫失蹤、禁止出國或禁止返國、不法裁判、非法拘禁、非法剝奪財產、對人
民之思想、言論、生活及行動進行監視、監聽、跟蹤、資料蒐集及記錄等監控行為。揭露
是讓加害人浮出檯面的第一步,過去威權國家的暴行已是台灣人集體記憶的一部分,這些
集體記憶不會因為遮掩而消逝,反而會讓信任跟和解遲遲無法到來。
5.附註、心得、想法︰
我支持這個提案
白色恐怖的檔案應該全部公布才對
只是不知道在白色恐怖時期幫國民黨當抓耙子的人有沒有算威權打手
如果算的話
范雲會不會因此害到自己人呢 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