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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違停之父」罵名 陳歐珀還原提案經過:我有相當使命感面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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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網紅「Cheap」2日在臉書批評,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是中華民國違停之父,陳先前提案限縮檢
舉「開啟台灣大違停時代。」陳歐珀3日受訪時喊冤,他表示照片中違停樣態相當嚴重,只
要報案一定會受到處份,自己當初未提案限縮檢舉,只是檢舉後交由警察裁量,當時民眾檢
舉太多樣態造成社會對立,「我敢面對這樣的問題,是有相當使命感。」
陳歐珀過去曾提出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修正草案,主張交通違規初犯先勸導、再犯
才舉發,此提案最終被交通部否決。
最後經交通委員會全體決議,通過交通部與警政署共同提出的草案,該草案經警政署徵詢各
級警政機關意見,以警力有限不堪負荷為由,加上質疑民眾檢舉器材多為手機,懷疑設備有
誤差,認為應限縮民眾可檢舉項目以提升警察執法效能。
陳歐珀表示,有關交通處罰條例當時修法,他當時有一個提案,委員會其他委員也有提案,
在交通違規部分必須做妥善處理,這是很嚴重社會對立的問題,他的提案沒有限縮檢舉,目
前處理方式也沒有這個項目。
對於網紅貼出照片,陳歐珀指出,警察受理之後必須做處理,而他們有很多樣態是不予處分
,有些嚴重的狀態就必須開立罰單,看到新聞上那個樣態、是相當嚴重的,民眾檢舉的話一
定會受到處分,希望民眾不要誤解可以亂停。
陳歐珀直言,在紅線轉彎處停車是嚴重違規,民眾檢舉、照相後,警察是會受理的,交通的
樣態太多了,經過委員會充分討論,跟相關單位有共同的依據,也歷經近2年才修法。
陳歐珀表示,當時提案也沒有提到限縮問題,民眾檢舉太多樣態確實造成對立狀態,民主國
家在民眾檢舉處分的情形很少,大部分行政處分也必須有限期改善機制,但我國沒有,交通
樣態又那麼多,在當時造成很多社會紛擾。
對於被網紅稱是違停之父,陳歐珀表示,多元社會尊重每個人的意見,但「之父」的名稱他
不敢承擔,大家把整件事情釐清,自己沒有限縮不能檢舉,只是檢舉之後交通單位或警方要
如何處理,是有民法規定的,有些是要馬上排除,也有些比較輕微的部分,可能就不予處分
。
陳歐珀指出,民眾看到違規有疑問,就可以拍照去檢舉,只是警方受理時,不可能很輕微的
也去做處理,法律都是治後,有些不當的地方有做檢討跟處理,但不要變成社會對立狀態,
台灣是民主社會,應該討論出比較完整的法律讓社會和諧,一方面也督促政府單位對違規部
分做處理,交通建設有不足的地方也一併考量。
陳歐珀表示,相關議題都是很理性討論,希望各界也給立委面對問題的勇氣,「我敢面對這
樣的問題,是有相當使命感,面對這樣的問題一起解決。」
5.附註、心得、想法︰
謝謝違停仔的神明歐珀
現在我都直接簡訊報案
比拍照上傳更方便了 只是警察還要出門跑一趟開單
昨天我簡訊報案時忘記打幾段 不到30秒110報案台就打電話來問我是在幾段
不過我就在想這是聾啞人士用的功能 他幹嘛打來就是了
謝謝歐珀
大簡訊報案時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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