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送回來後按軍法就是要判投敵關10年沒錯吧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23-03-10 19:31:44
※ 引述《cycutom (cycutom真的不出門的那漳)》之銘言:
: 依《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則規定,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或不就職役者,處5年以下
: 有期徒刑,但6天內自動歸隊者可減輕其刑。另第24條規定,投敵者可處死刑、無期徒刑
: 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在八卦版推文有人提到是戰爭時期才適用
: 但就字義上,並沒有限定戰爭時期啊
: 那回到「投敵」
: 是「投敵」沒錯啊
: 所以這有什麼空間不適用24條規定嗎?
: 我看是沒有空間吧?
「投敵」兩字就是關鍵啊
中共是敵嗎?
我國政府有明確定義中共是敵人嗎?
要去看看政府機關有沒有正式的公告
再來是投
他目前為止有做出什麼明顯是投降的行為嗎?
投降這也是需要定義的
不能只因為他游過去就說他投降,這證據是不夠充分的
我以上說的這些都是基於法律上的定義
如果大家覺得不對,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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