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新版獵槍管理法引發不滿,原民憂:有錢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23-03-15 11:2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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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獵槍管理法引發不滿,原民憂:有錢人才能有槍打獵
2023/03/14, 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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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詩涵
https://i.imgur.com/zkjCxTc.jpeg
原住民部落族人3月14日於警政署前抗議新版獵槍管理辦法未徵詢族人意見且不合時宜。 Ph
oto Credit: 關鍵評論網/賴詩涵攝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原住民團體今日在內政部警政署前抗議新通過的《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
》草案,不符合現行原住民族部落獵人實際使用獵槍的規格與習慣。且修法過程疑似沒有廣
徵原住民意見,要求內政部應立即停止新版管理辦法的預告程序並重新討論。
原住民部落族人和獵人今(14)日在內政部警政署大門前,高喊「拒絕文化滅絕、還我合理
法規」、「守護文化、捍衛獵槍」抗議於今(2023)年1月20日預告、且即將於3月20日實施
的新版《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不符合現行原住民族部落獵人實
際使用獵槍的規格與習慣。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以下簡稱原青陣)的撒丰安表示,在新版管理辦法出爐之前,警政署雖
宣稱有邀集相關原民團體參加修法諮詢會議,實際上卻沒有給任何管道讓真正有使用獵槍需
求的原住民獵人、團體加入討論。僅私下邀請少數原住民族人參與修法,會議紀錄也不提供
給有參與修法的原住民族人。但最後草案出爐卻稱是「經族人討論的共識」。
撒丰安今日帶領族人在警政署前抗議,要求內政部應立即停止新版管理辦法的預告程序並重
新討論。
以下是原住民族人對新版管理辦法提出的問題整理。
未取得執照的自製獵槍直接違法
法扶基金會原民中心主任林秉嶔說明,據新版草案第27條,既有已取得執照的自製獵槍,可
以繼續使用沒有問題。問題是出在那些已持有卻未申請取得執照的自製獵槍。
據原青陣粉絲頁提供的資訊,現行原住民自製獵槍要符合以下規範才能申請執照:
1.須由原住民自製。
2.單發(讓槍枝無法連續射擊造成過於強大的殺傷力)。
3.槍身總長96.5公分以上(讓槍枝沒有便於隱蔽用作它圖的風險)。
4.由槍口裝填填充物。
5.不得使用彈殼與底火結合之定裝彈(不得將底火與填充物以外殼裝在一起)。
6.若符合上述規定則不論「前膛式」(從槍管裝填火藥)或「喜德釘」(Hilti,建築業常
用的工業用底火,大多用於裝潢用釘槍)獵槍都可以。
「單發」、「槍身96.5公分以上」這兩項規定,是為避免獵槍對於治安造成危害,原住民獵
人都可以理解也同意,但第5項「不得使用彈殼與底火結合之定裝彈」卻反而容易讓使用獵
槍的獵人因走火或膛炸受傷。
據法扶基金會引台東地方法院101年訴字第166號案件中證稱:「傳統的原住民獵槍是從槍管
依序放置火藥、填充物、彈丸,底火的部分是以底火片,經擊錘撞擊底火片後引燃火藥、填
充物將彈丸射出。因傳統的底火片容易受潮,造成無法射擊,加上從槍管填充的火藥也比較
容易引爆,而對持槍的人不安全,所以現在原住民獵槍才改用工業用彈。」
原青陣新聞聯絡人Yuli Ciwas解釋:「可以簡單將填充物與底火想像為藥粉、彈殼想像為膠
囊,如果沒有使用彈殼,而直接將底火與填充物裝進槍管進行射擊,在底火與填充物通過槍
管的過程中,沒有被彈殼包裹的底火與填充物很容易就會擦槍走火造成獵人自己受傷。」
承認吧!是漢人的「集體槍械恐懼症」造就台灣還在恐龍時代的《槍砲管制條例》
除此之外,所謂「自製」可以自己來到什麼程度?能不能有部分零件的精細加工?在現行辦
法中也沒有詳細規定與說明。
Yuli Ciwas說明,部落獵人會在自製獵槍上進行加裝夜視鏡或熱感應器等改裝,讓捕獵更有
效率。但這些「加工」卻又可能會讓「自製」獵槍不符合「自製」,因為能取得執照的獵槍
就是必需完全符合管理辦法規定。
綜合上述,原住民獵人目前正在使用的自製獵槍,若為了自身安全使用「彈殼」填裝、為了
效率加裝「夜視鏡」或「熱感應器」,就無法申請執照。
據原青陣粉絲頁提供的資訊,目前合法登記的原住民自製獵槍統計至2022年是7033把,但據
警政署委託警察大學孟憲輝教授所製作的研究報告,原住民族人持有未登記之獵槍數量推估
在登記獵槍的4倍以上。
新管理辦法中,卻沒有這對這些「無法登記」的獵槍有任何處理辦法,這代表警政署在修法
時就不打算處理這些「國王的獵槍」,等於放任這些槍枝直接違法,不顧原住民族人希望所
有已存在的自製獵槍都可以納入政府列管的冀求。
而持有這些明明較安全、效率也較高、卻沒辦法申請執照的自製獵槍的原住民,在新版管理
辦法正式實施後,一但被查緝,就要面臨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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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秉嶔進一步解釋,內政部表示新版管理辦法草案是為了回應大法官公布的〈釋字第803號
解釋〉,但此解釋並未表明現行原住民使用的自製獵槍「不能使用」需要廢除,僅說「規範
不足」。
因此大法官要求內政部要提出自製獵槍的「輔導機制」、「安全驗證機制」及「相關訓練機
制」。但內政部這次修法卻未強調上述3件事,而是直接將舊的自製獵槍廢除掉,全部改為
使用「進口」方式引進獵槍,是非常弔詭的決定。
「進口」獵槍不符合時間成本效益且可能圖利特定廠商
林秉嶔說明,依照新版管理辦法規定,未來若只能「進口獵槍」,或是「進口獵槍的零組件
」讓原住民獵人自組使用,一定會產生相應的時間與金錢成本,反而讓原住民獵人難以取得
使用。畢竟「槍枝」即使在可以合法持有的國家當中也是管制物品,不是隨便在購物網站上
就可以購得。
在內政部未有獵槍進口配套措施的前提下,若貿然實施新法,將會造成3個問題:
1.原住民獵人難以取得合法獵槍,只能放棄打獵或冒險違法自製。
2.即使取得合法獵槍,但由於全為進口,一但需要維修或更換,可能會需要幾個月時間,致
使維修或更換期間無法打獵,變相造成原住民打獵權益的限制與侵害。
3.特定許可能進口獵槍的業者,若無進口配套措施約束,可能坐地喊價、從中謀取暴利。
有不具名業者向原青陣透露,近期射擊協會進口了1把Beretta 682 gold E長槍,國外網站
的牌價約為3000美金(約9萬台幣),最終的入手價格卻來到將近30萬。而撒丰安在記者會
中也表示,在新法預告上線後,光是這幾天,就收到許多部落族人的詢問,說有射擊協會的
人直接向族人表明新法通過後「我手邊的槍就可以賣給你」。
這令原住民族人相當擔憂若新法上路,可能只有「有錢人才有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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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受邀參與修法的羅生門
立法委員伍麗華在記者會中遺憾表示,這次的修法令她感到相當慚愧。往前看,好像有一道
高牆,雖然獵槍零組件可以合法進口,但定價是一個問號;想要往回走回自製槍枝的老路,
卻是一道斷崖,違法的族人可能會更多。因此要求警政署必須真正落實「意見蒐整」,搜集
各地部落族人意見才去制定新法。
「我們要的不過就是一把安全的『生活工具』。」伍麗華道。
記者會尾聲,內政部警政署保安組科長林志駿出面回應:「我們會聽取大家的意見再做最後
定案,否則這樣的法規命令,在法規授權之下,訂立這樣的規定事實上也沒有用。我們還是
需要有一個安全的規範讓大家去遵循。」並補充說明:「我們從〈803號解釋〉到去年12月
,一共開了12次會,以原民會為首,國防部等相關部會都有參加,原民團體也有受邀,也有
邀請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這些都有會議資料 。」
但林志駿話語至此,撒丰安就直接開嗆回應:「我們沒有受邀唷,」並接著解釋:「原住民
族青年陣線長期參與獵槍修法的相關討論及個案救援,但在修法會議裡,我們沒有受邀。」
強烈質疑即便現場被承諾了,最終依舊無法實際參與討論。
「國王的獵槍」問題尚待解決
會後,警政署發出新聞稿表示:
1.新管理辦法施行前已取得執照之自製獵槍,仍得繼續持有。
2 進口獵槍價格部分,經國防部建議暫定的9款獵槍,國外市價約在新臺幣5000元至2萬8000
元。未來將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協助,使進口過程更加順利,及研議降低進口成本。
但關於目前原住民獵人已持有但無法取得合法執照的「國王的獵槍」問題,還需要警政署與
原民團體再進行研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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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稿編輯:楊士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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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及原民團體的內容都有各自合理與不合理的地方
原民團體要求擴大到沒有執照的原民也可以擁槍,但你都沒有執照了為什麼可以有槍???

所謂國王的獵槍不代表你也可以比照辦理
應該是要求政府加強查緝才對
另外槍的部份
現在原民用的槍真的太爛走火風險太大
我贊成讓原民用比較好的槍
但好到什麼程度就是原民與政府要協商的
而這套新法確實如原民團體所說
少了許多機制
這點希望政府可以補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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