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akuminauki (史迪格里茲粉)》之銘言:
: 你誤會了吧
: 事實上林毅夫的通緝是在陳水扁任內延長的
: 不然本來是真的要20年到期就算的
: 然後馬政府任內
: 監察委員(馬英九親自提名)還糾正了陳水扁任內的國防部
: 認為這樣延長林毅夫的通緝太沒天良
: 林毅夫在民國68年叛逃的,此罪追訴期20年,所以88年就該到期
: 林毅夫可以自由回來台灣
: 但91年國防部認定林毅夫是連續犯,所以不受20年追訴期限制,繼續通緝
: 然後98年監察院認為國防部此舉不妥
: 20年就20年,連續犯是胡說八道
: 給予糾正
誤會??
陳歐珀說林毅夫是華人驕傲、蔡煌瑯說他是正港台灣人,有崇高的國際地位
還有權利回台灣,現在還敢這樣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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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蔡煌瑯指出,林毅夫是正港的台灣人,有權利回到故鄉,但他應面對台灣法律
,過去曾經背叛國家,法律上還有追溯責任。又表示,林毅夫已經是世界銀行副總裁,有
崇高的國際地位,希望法律對林毅夫的追究可用另外特別條款,期盼兩全其美,也能夠周
全,既面對法律,也可回到台灣來。[30]
林故鄉宜蘭選出的民進黨立委陳歐珀表示:「我不是為林講話,部長講什麼兇話(指林回
來就逮捕)[31],我帶他回來要不要逮捕他?林是華人驕傲,到底危害台灣什麼事?」[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