邏輯上
我是中華民國國民
我是中華民國台灣省的省民,簡稱台灣人
所以能稱自己是中華民國人對吧!
也就是說當對外說是台灣人時
代表的意義就是指自己是中華民國台灣省的省民
那問題來了
如果上面的邏輯成立
那金門縣、連江縣同樣隸屬在中華民國之下的省縣市
那請問他們該稱台灣人還是福建人
如果以DPP認為中華民國的國民就是台灣人
那按前面的推論澎湖縣、金門縣與連江縣是不是都該屬於台灣省的治區呢?
所以究竟中華民國的國民該自稱自己是台灣人嗎?
還是說中華民國台灣該自稱自己是台灣人,
如果是這樣那金門縣與連江縣的縣民算什麼人
如果他們也是台灣人,那中華民國福建省是不是該廢掉
如果不是那他們算什麼!
※ 每日發文數上限為5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發文 內文請滿4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