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需要重邢的
1. 炒房
2. 詐騙
3. 酒駕
4. 傷害
這四個都要提高到10年以上有期徒刑才行的
如果有人可以把這個政策宣布出來
詐騙抓到關綠島,關到你漏尿,我也不信有誰還敢去賣帳戶,敢去當車手
沒錢窮到餓死就去當乞丐也不敢去當車手、賣帳戶吧
現在大家為了賣一個帳戶15萬,不惜把命都賠進去了
窮人而言十五萬真的不少,但這是不該賺的。
※ 引述《andy199113 (誒嘿嘿嘿)》之銘言:
: 如果有一位中華民國總統參選人
: 酒駕毒駕累犯,多次喝酒、吸毒駕車者,詐騙集團首腦,
: 這些人唯一死刑,溯及既往,有證據就公開槍斃
: 我一定投他!!! 全力號召更多人投給他!!!
: 希望有總統參選人、立委參選人公開表達,
: 杜絕酒駕毒駕撞死人,拒絕詐騙集團繼續囂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