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抓那種人跑出國或明明出去玩,
但是事後補簽到詐領出席費。
直到最近才有這種提前簽到卻未開會的案例,
就是新埔鎮鎮代表,
提前一天簽到但未去開會,
跑去做選民服務,參加告別式。
以前只是沒人抓,好嗎?
並不代表這樣做沒事。
然後,人家徐巧芯是搜證了三年,
再加上許淑華自己倚老賣老,
大概是連任議員五屆,過太爽。
自己自爆,
直接公開說本來就是這樣很正常,
還在罵徐巧芯不懂議事規則。
最好笑的事情,
台北市市議會就有一個關於議員出席的內規。
許淑華當了五屆議員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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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i.imgur.com/ZwvoJj5.jpg
http://i.imgur.com/avz9d6b.jpg
http://i.imgur.com/rhZTTIb.jpg
引述《k75131 (FU)》之銘言:
: 這議題有點眼熟
: 稍微找一下 #1XUfK55H (Tainan)
: 該篇PO文者是去年民眾黨台南市議員參選人江明宗
: 底下回文也說到簽到未出席,應該是常態
: 再加上王鴻薇的說法...呵呵
: 至於是簽到就閃人還是簽到完進議會中途才走,這就難判斷了
: 這議題請900芯務必堅持打到底,我要看血流成河!!!!!!!!!!!
: 是說藍營敢撿這槍嗎? 政論節目敢討論嗎? 還是藍綠一起裝死...哈哈